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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,关于爱情与房子

发表于2014-08-07

故事是这样的:一对男女买房100万,男方首付30万,婚后还贷几年,女方居家教子。十年后双方离婚,房产到300万,产权归男方,女方得到四万贷款,并酌情补偿10万,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。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......


故事其实并非捏造,是实实在在在生活中就有发生的。比如我,孩子因为我没有经济能力判给了他,孤身一人无家可归。要怪或许只能怪我自己,长时间不工作,工作能力都慢慢丧失了。可是,还是想说说新的《婚姻法》,有人说这是为了男女平等,但对于女人来说这并不公平。新的《婚姻法》都出台很长一段时间了,但很多人可能都不一定能够把婚姻以及房子这个问题给弄得清楚吧?


最简单的一句话就是: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后,女人房子的保障没有了。


1,不管婚前婚后,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则认定为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 

2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进行分配。


3,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。


4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。


5,男方婚前买了房,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, 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,法院不予支持。


6,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,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不参与财产分割。 


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。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,无论他娶了谁,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,当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,他可以轻松的跟这个女人离婚,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。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,反正法律规定不用出银子补偿。


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去相信婚姻不是买卖,而实际上爱情跟婚姻都需要资历和资质,都需要资本的。所以,许多人的爱跟婚姻都有那么多的现实掺杂在里面,无法纯粹的爱跟被爱。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会让自己失去什么,所以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的算计着。而在婚姻里默默付出的,到最后往往会被遗忘。

发表于2014-08-07

女人还是要独立地,不要把自己锁在家里

发表于2014-08-07

还是靠自己吧

发表于2014-08-07

其实本身就不对,为何房子一定就得是男的买了,然后才结婚,然后女的还要拥有房产权呢?

发表于2014-08-07

爱的时候是真爱了,可感情破裂了的时候,也真的是伤心了。新婚姻法对女人的确有不公平之处罗。若果这房子一开始就是男方买的,然后没有女方的名字,但女方嫁进去后还得帮忙供房的话,那女方也是在付出,如果感情破裂时,女方还是应该获得房产的啊

发表于2014-08-07

所以啊,女人一定要自己就本身有能力啊,结婚之后也一定不能就只当黄脸婆啊,否则付出了青春付出了辛苦,到头来可能什么都没有

发表于2015-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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