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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避免纠纷的合同注意事项

发表于2013-08-23

之前有个网友吐槽自己首付款已经付了,但是贷款上出了点问题,KFS不愿意主动解决,而

且如果退房的话还要扣2万块钱的事情。遇到这种情况确实是挺郁闷的,因为毕竟问题不是出在自

 

己身上。

     这就是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,没有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。那么应该如何规避各种问题

 

呢,我们最好和KFS签一个补充协议,把容易出现争议的方面白纸

 

黑字写上去。不要只是单纯的口头约定,不然到了出问题的时候吃亏的都是自己!

    

第一,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。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

个很重要的方式。我们经常会发现,在买房之后,售楼书里面承诺的一些设备啊配套啊并不存

在,如果我们在补充协议里面有这些内容,那么日后的维权就有据可依了。

 第二,明确房屋权证办理的时间。因为购房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,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。一般来说,在正常办理收房手续以后,就可以办两证了。也有KFS方面存在问题导致业主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现象,这个时候要怎么解决或者赔偿,可以约定一下。 

  第三,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,双方的责任。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,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,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,有购房者的原因,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,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,也有一些是综合的。要明确,如果按揭办不下来,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。 

发表于2013-08-23

这样就一定有用吗

发表于2013-08-23

谁这么悲催 被伤害了

发表于2013-08-23

希望有用吧

发表于2013-08-23

长心了

发表于2013-08-23

纠纷、、不喜欢,最好别让我遇上啊!

发表于2013-0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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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3-0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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